根据我校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需要,为确保规范高效执行,现对我校工程造价10万元(含10万元)至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小额工程,现诚邀社会优质供应商报名参加我校小额工程推荐供应商资格,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规模:10万元(含10万元)至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小额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新港、琶洲校区、佛山南海校区北区、南区(报名时填写报名校区)。
3.项目类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园林绿化景观、水塘整治疏浚、防水补漏等工程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供应商库里的供应商,服务分类与报名的营业范围一致,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或佛山市,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佛山市(与报名校区一致)。
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附件1),承诺有意向承接采购人发布的小额工程项目,并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信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以及园林古建筑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进行征集(相关资质不需同时具备)。优先考虑同时具备多专业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供应商需具备固定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供应商单位需固定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承诺实际施工过程中委派人员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架构一致。供应商需具有规范的工程管理制度。
优先考虑具备校园相关工程施工经验信誉好的供应商。考虑到校园管理的需要,不安排施工人员在校园内住宿,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施工人员住宿需求,施工过程中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推荐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1.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办公室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小额工程项目需求对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由学校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推荐5家,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共同参与竞价。
2.经抽取的供应商两次或以上不响应采购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发布的议价或竞价邀请,采购小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再作为推荐考虑。
四、工程项目结算方式:按具体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五、报名方式
被推荐且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填写附件2小额工程项目单位报名表,并将相关佐证资料(含省内高校优秀项目或推荐函)(一式2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基建办。同时,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报名材料命名为“小额工程项目单位报名(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港校区东校区总务后勤部。
收件人:粟老师,020-61230353。
邮箱:zwhqb@gdip.edu.cn。
第一批集中报名截止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
后续补充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从2024年3月29日起,每周四上午统一处理。
基建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承诺函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小额工程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2-1.XXX公司报名佐证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