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具有合作意向的小额工程施工单位纳入我校意向合作单位中。对符合采购条件的小额工程项目,我校将从具有合作意向的施工单位中通过询价等方式择优选取作为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结合我校小额工程项目情况,我校将重点围绕具备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信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以及园林古建筑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征集(相关资质不需同时具备)。为推进工程总承包,优先考虑同时具备多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单位需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施工单位需诚信经营,不得存在失信行为。
(二)人员及企业管理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固定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实际施工过程中委派人员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架构一致。施工单位需具有规范的工程管理制度。
(三)业绩及其他要求。我校将优先考虑具备校园相关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考虑到校园管理相关制度和防疫要求,我校原则上不安排施工人员在校园内住宿,施工单位需自行解决施工人员住宿需求,施工过程中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评价内容
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评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向社会公开征集未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另一类是已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
(一)对未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评价,主要以基础评价为主。基础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资质及等级情况、技术及管理人员情况、业绩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社会评价等方面(详见附件2)。
(二)对已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评价,采取多方评价和基础评价相结合。多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完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结算材料等方面。基础评价内容与未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基础评价内容一致。承接的某一项目工程多方评价分数低于60分,则自动淘汰不能进入遴选。
三、评价方式
(一)基础评价方式。我校组成评价小组,通过集中查阅单位报名资料,对照基础评价表相关指标进行评价打分。评价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单位的基础评价分。
(二)多方评价方式。由我校基建办牵头,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工程项目,对照多方评价表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评价打分。基建办汇总各方单项指标分值,取其单项平均得分,单项平均分加总后,得出该施工单位的总评分。如施工单位有多项工程的,则其负责的各项工程总评分,加总后取其平均分,为该施工单位的多方评价总评分。
(三)计分规划。已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总分由多方评价分和基础评价分组成,其中多方评价分权重为60%,基础评价分权重为40%。未承接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总分为基础评价分。
四、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意向合作施工单位评价情况,进行排序。对未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的前10名,已承接过我校工程的施工单位的前10名,将作为我校小额工程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我校按照采购与招标有关规定,在意向合作单位中通过抽取、议价等方式选定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五、报名方法
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小额工程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报名表》,并将相关佐证资料(一式6份,加盖公章)于12月24日前邮寄至我校。同时,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报名材料命名为“小额工程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报名(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港校区东校区。收件人:丁老师,13923139546。邮箱:zwhqb@gdip.edu.cn。
附件:1.小额工程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报名表
2.小额施工单位基础评价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