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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通报〔2011〕07号

    2011年04月14日 15:55 点击:

    根据师生投诉,4月14日上午,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赵志强处长带队对玖隆超市超经营范围售卖药品进行查处。现场检查发现,我校南海校区玖隆超市售卖药品及介乎药品和保健品之间的各类冲剂共38种,其中注明非处方药的16种,其余各种药品(冲剂)未有明显标识。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有其特有标识 OTC,分为甲乙两类,红色为甲类,必须在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店出售;绿色为乙类,除药店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玖隆超市未取得相关药监部门的批准,售卖以上药品(冲剂)均属超经营范围,现要求其停止该项售卖行为并作出深刻检查,保证今后不再出售此类药品(冲剂),确保我校师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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